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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自然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点击:

各位教师: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项目等三类。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其他项目由各高校自主评审确定,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立项。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各单位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4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

教育厅指标:

科技--重点9

科技--青年基金15

科技--指导6

各申报单位重点、青年、指导三类合并限报5项,各类间可自由调配,所申报项目务必12月9日提交申请书(重点项目含佐证材料)1份参加学校评审,未提交者视为不参加本次申报。

(六)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七)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17年度青年拔尖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业务平台,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学校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excel汇总表,并打印。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下午17时。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拟立项的青年基金、指导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单位汇总表(排序)一式一份,经理(或主管经理)签字盖章。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通过评审的项目务必2016年12月12日中午11: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由科研科长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秦新英

电话: 5079483

邮箱:13785210775@163.com

软件咨询电话:15383230865